“无需专程返回户籍地,也无需来回奔波,只需通过手机提交申请即可完成办理!”正值高校毕业季,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正积极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通过技术创新与服务升级破解传统档案管理中的痛点问题,为人才自由流动按下“加速键”。
数字化赋能让人才档案加速流动
“以前总以为有没有档案关系不大,工作后才知道这是关乎职业生涯的关键凭证!”近日,成都某高校毕业生小李在重庆办理入职手续时,用人单位需要人事档案。在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帮助下,他联系母校档案馆成功找到档案,并通过重庆市政府“渝快办”平台,在线办理申请档案转递业务,成功将档案转入,确保了入职流程的顺利进行。
据了解,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便民化推出“指尖档案”服务模式,通过“渝快办”平台动动手指即可办理档案转入、转出、存放地查询等业务。
来渝就业的毕业生可以登录重庆市政府“渝快办”平台,搜索“档案的接收和转递”,点击“在线办理”,填写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档案转入。“渝快办”可一键锁定档案踪迹,对于档案已转递至重庆市级或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只需登录重庆市政府“渝快办”平台,搜索“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即可快速查询到档案的精准存放地点。
展开剩余77%上线存档证明“免申即享”
在重庆人社官网矩阵中,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便民服务专栏”下设详尽的业务名录,毕业生选择“重庆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即可获取全市各级服务机构的完整名录、地址及联系方式,为线下咨询或办理铺平道路。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今,借助“川渝通办”信息共享,川渝两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无需开具调档函,通过档案系统传递调档函类信息即可办理。
重庆向区县社保机构、街镇社保所开放档案查阅权限,退休手续办理时长由20个工作日减少到1个工作日,上线存档证明“免申即享”,已为7.3万流动人员提供退休在线档案审核。实现了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的服务升级,落实高频事项“两免办”,档案接收和转递实现政府核发材料免提交率达100%。
“目前,重庆全市人才服务机构数据集中,各地都能通查,查找档案的物理障碍已大幅降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除在全国率先建成全市(省级)统一的档案业务经办及管理系统外,还制定了统一的服务标准、规范、流程,细化了99项业务工作规程,所有区县实现档案数字化工作全覆盖,夯实了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安全底座,免费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档案服务“全市一盘棋”。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重庆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存总量达260.27万卷,年均服务量超100万人次,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年均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超过20万卷。
接下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将在服务创新方面,将重点推进“人才强档”“规范强档”“服务优档”等内容,着力构建“政策找人才”的精准服务机制,为打造高水平人才生态注入新动能。
高频问题解答→
问题一:这档案我摸不着也看不到,到底能干嘛用?是不是没啥用,不用管它?
人事档案对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它是个人成长历史的真实记录,是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如果丢失会对个人报考、职称申报、社保待遇核定等带来影响,后续补齐需要耗费很多精力。
问题二:毕业了,我该把档案放到哪儿?找到工作和没找到工作,档案的去处一样吗?
已就业毕业生: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就业的,档案直接转至单位管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单位就业的,档案转至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重庆市内可通过“渝快办”线上办理)。
暂未就业或出国(境)留学毕业生:暂未就业的,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出国(境)留学的,档案可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问题三:档案发给我自己拿着不行吗?
不行。严禁个人保管或私自拆封人事档案,务必通过学校或指定机构进行规范转递。
问题四:档案存放是不是每年都得交“保管费”?要交多少钱?
免费保管!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问题五:真需要查找档案的时候,难道还要跑回老家?现在能不能网上查?
档案存放至重庆市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通过“渝快办”搜索“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事项,登录后即可查询。
问题六:哪些人的档案属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二)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六)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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